【导语】: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按照五个证书等级分别给予补贴。已享受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按照五个证书等级分别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技师(二级)2500元、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已享受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残疾人。
补贴标准:按照所对应级别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应提交材料:
1.《东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补贴申请表》(附件11)一式两份;
2.残疾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残疾军人证的还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基本身份类证明、证书等原件经当场核对后退回。)
申请程序:备齐资料→到残疾人户籍所属镇街(园区)残联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镇街(园区)残联审核→补贴名单公示→拨付补助对象的银行金融账户。
补充说明:申请人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须在《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且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验证。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 版权声明
内容均来自互联网,注意分辨,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删除。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相关推荐
评论 抢沙发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