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办理时限为8个工作日,经受理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申请。
》》》东莞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其他时限:
(一)经受理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申请。
(二)《准予迁入证明》的有效期为:40天(自然日),《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为:30天(自然日)。
(三)补充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在1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链接:https://sqfw.dg.cn/yixun/external/operationInfo?guideId=1s2024061314233585098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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