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新区间流动性系数

【导语】:从2021年6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调整为0.8。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我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2021年4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9.84%,下降至85%≤个贷率≤90%新区间,且近三个月资金净流量连续为正数。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并按照《关于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工作机制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43号)要求,从2021年6月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系数调整为0.8。

  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以向我中心业务系统递交贷款申请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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