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春季民办学位补贴第二档次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3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4500元。
第二档次学位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35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初中每生每学年45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学校入读问题
符合学位补贴资格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自行选择积分制入学申请地范围内标准化或以上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申请入读;因个人原因需要选择积分制入学申请地以外其他园区、镇(街)民办学校或市属民办学校入读的,视为主动放弃学位补贴资格。
学校缴费问题
符合学位补贴资格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费及其它费用;待开学后,由市、镇财政按照学位补贴标准将学位补贴发回给相应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自行选择入读的民办学校的学费高于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其差额部分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父母”)自行承担;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自行选择的民办学校的学费低于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按照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退回给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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