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基数和比例怎么确定?

【导语】:东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不得超出我市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当前为1900-273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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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新调入当月工资。

  缴存基数不得超出我市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当前为1900-27391元)。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均不应低于职工缴存基数的5%,不高于12%。每个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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