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和职工公积金有什么区别?

【导语】: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单位在职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区别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详见正文:

  》》》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单位在职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什么区别?

  答:除自愿缴存协议特别约定外,灵活就业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管理等方面,适用本市规定,享有住房公积金的平等待遇。但是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灵活就业人员只能汇缴当月住房公积金,不能补缴

  (2)灵活就业人员汇缴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绑定银行卡的方式以“自动托收”或“手动托收”汇缴。

  (3)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缴存比例应为2%的整数倍。

  (4)除《协议》的特别条款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时不得同时以在岗职工身份缴存。

  (5)满足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销户提取”

  本文内容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链接:http://dggjj.dg.gov.cn/zw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3901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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