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直接结算报销吗

【导语】: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备案成功后,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吗?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异地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具体开通情况可以咨询就医地的医保部门。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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