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东莞虎门户籍学生民办学位补贴办法(获民办学校公办学位)

【导语】:2025年秋季,虎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出现无法全部满足本镇户籍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虎门户籍学生民办学位补贴办法,详见正文。

  关于2025年秋季获安排虎门镇民办学校公办学位的虎门户籍学生民办学位补贴办法

  近年来,虎门镇义务教育阶段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持续增长,2025年秋季,虎门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出现无法全部满足本镇户籍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根据《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虎门镇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特制定虎门户籍学生民办学位补贴办法。

  一、适用对象

  学位补贴适用对象为在2025年秋季经“市招生平台”或“镇插班生报名系统”成功报名,录取结果为虎门镇辖区内民办学校公办学位,自愿放弃该学位且选择入读虎门辖区内其他民办学校的虎门户籍学生。

  二、补贴标准

  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如学生入读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杂费低于上述学位补贴标准,其学位补贴经费按该民办学校的实际收费标准发放。如民办学校的学费超出上述学位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补贴方式

  学位补贴分学期拨付,按“先交后补”的原则,该类学生先按民办学校核定的收费标准缴费,待开学后,由学校组织申请,镇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名单,镇财政按照学位补贴标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学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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