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养犬备案注销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已备案的犬只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失踪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注销。

  东莞养犬备案注销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已办理养犬备案登记的个人或企业因:已登记的犬只死亡的;犬主放弃饲养已备案登记的犬只,并将犬只自行妥善处置或者送至犬只收治场所申请办理养犬注销登记的。即:

  1、已办理养犬备案登记;

  2、犬只死亡、丢失、放弃饲养,需办理注销。

  申请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2、犬只登记证(已关联电子证照、该材料免提交)

  3、犬只登记表(注销)

  4、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法人需要)

  5、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证明文件(仅法人需要)【注意:对于到窗口办理的,若能通过系统联网核查到,该项材料免提交】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申请

  申请人通过i莞家提出申请,如实、准确填写《养犬注销登记表》,上传目录上所列申请材料电子版。

  第一步:完成备案的犬主,扫描二维码登录“i莞家”APP首页,选择“办事指南”。

图片[1]-东莞养犬备案注销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莞事通

图片[2]-东莞养犬备案注销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莞事通

  第二步:在“办事指南”页面搜索“养犬”,选择相关服务事项,如“养犬备案注销”,根据提示填写即可。

图片[3]-东莞养犬备案注销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莞事通

图片[4]-东莞养犬备案注销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莞事通

  2、受理(当日)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需求明确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需求不明确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相关进度。

  3、审核(当日)

  受理后,有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审批(当日)

  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决定。

  5、办结(当日)

  准予注销。

  6、送达(当日)

  系统上注销。

  线下办理

  1、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出申请,有实体养犬登记证的需交回办证部门。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核。工作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核。

  4、审批。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经审查符合养犬条例规定的,将材料录入系统后给予注销。

  5、窗口办结。

  6、送达。告知申请人结果,养犬登记证当日注销。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办理窗口

  全市各镇街犬只备案登记点

  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 版权声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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