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化强国、文化强省战略,进一步构建完善的东莞文化政策体系,近日《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成修订。据了解,过去三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共资助扶持文化项目200多个,有力推动了东莞市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新办法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有力助推文化强市建设。
3年扶持超200个优质文化项目
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由东莞市委宣传部统筹管理,为结合文化发展新需求和加强对资金的规范管理,去年以来,东莞市委宣传部开展了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经过充分论证、征求多方意见,制定出台了《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据了解,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始于2012年,东莞文化名城建设时期,有力推动了东莞市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2022年至2024年共资助超过50个项目,培育了2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个国家动漫企业、6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个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软实力”扛起了高质量发展“硬支撑”。在文艺精品创作方面,2022年至2024年对超过80个项目予以扶持或奖励,带动形成浓厚创作氛围,我市原创音乐剧《东莞东》、广播剧《国之重器》《只要祖国需要》、音乐《该有多好》《中国就是中国》、长篇报告文学《血脉:东深供水工程建设实录》荣获省“五个一工程”奖;在2024年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东莞共有13幅作品、14位作者成功入选,创历届最好成绩;在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广东省第十一届群众戏剧曲艺花会成绩名列前茅,文艺创作进一步繁荣。在社科理论研究方面,2022年至2024年完成结项的国家级、省级的文化相关研究课题63个,数量、质量显著提升,为政策制定提供决策参考,促进文化软实力和经济发展融合。在新闻精品方面,2022年至2024年获得广东新闻奖的项目19个,其中东莞广播电视台作品《我是一名驻港女兵》入选第33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是广东省地市级媒体入选二等奖以上的唯一作品。
新办法扶持范围拓宽至12个类别
新修订的《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职责分工、预算编制、资助范围与方式、绩效管理、监督与责任等内容予以明确,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开、扶优扶强、强化监督、专款专用”的原则。相较于原《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的扶持范围进一步延伸,从原来的文化产业类、文化艺术类、社科研究类、新闻报道类等4个类别,拓展至社科理论研究、文艺精品创作、重大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新闻舆论、社会宣传、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人才培养、配套资助、成果奖励及其他宣传文化工作的特殊需要等12个类别。每年将结合工作实际发布相关项目类别的申报通知、指南,开展评审工作,对专项资金采用事前资助、事后奖补等扶持方式实施。
六大领域措施助推文化产业大发展
此外,为加快推动广东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包”落地见效,更好地构建与东莞“双万之城”经济体量相匹配的文化供给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我市将分类制定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措施,涵盖文旅体产业、电子竞技产业、影视产业、印刷业、演艺市场、潮玩和动漫产业等多个领域,与《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形成新一轮推动东莞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1+6”政策包,并于7月至8月陆续发布,为文化企业和人才打造创业兴业热土,推动东莞创新发展,文化产业升级提速,建设更高水平文化强市。
(记者 马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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