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本地宝为你整理夫妻投靠入户东莞办理指南,需要办理夫妻投靠入户的还有子女随迁的不要错过啦!
投靠配偶入户东莞办理条件、资料和流程:
配偶为东莞户籍的非莞籍人员,可以申请投靠配偶迁入我市,其非莞籍的未成年子女可一起申请随迁;申请人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技校学生(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技校学生须为本省生源),在校期间其父母户口均已迁移到我市或父母一方户口已迁移到我市另一方户口不与该生户口在同一地市的,也可随父母户口一同迁移。
(一)基本材料
(二)其它情形及需提供的材料
1.1未成年子女随迁
1.2成年子女随迁
(一)申请人在 “i莞家”平台(含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下同)或“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预约到受理机关提出申请,提交办理材料。
(二)受理机关现场受理,并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该事项属于一站式户口迁移,无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审批完成后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省内3个工作日,省外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迁出后,在“i莞家”平台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
(一)经受理机关批准同意办理后,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入户申请。
(二)房屋未确定村(社区)管理的,不予办理入户至房屋地址,但可先迁入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指定集体户,待房屋确定村(村区)管理后,再办理户口迁入房屋地址。
(三)入户地址统一使用标准地址,标准地址由公安部门负责编制。
(四)领取户口簿时,公安部门将注销入户人在“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内有效的居住登记、居住证信息。
(五)被投靠方属集体户,但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子女在市内有自有房产的,申请人应当直接投靠配偶迁入自有房产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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