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参保职工能及时领到生育津贴,可避免被截留、挪用津贴的风险,确保职工在产假期间足额获得应有的保障,为产假期间的生活提供稳定经济来源。
东莞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有什么好处?
生育津贴是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是对职工因休产假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经济支持,是国家法定赋予职业妇女在生育期间保障基本生活的重要支持。一直以来,东莞市按照《规定》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规定,职工参保人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照常按原工资标准为参保人垫付生育津贴,待产假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拨付生育津贴到用人单位账户,或产假期间按月申请按月拨付生育津贴到用人单位账户。现调整为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有以下优势:
一是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随着生育保险覆盖面持续扩大、享受待遇人数增多,现有生育津贴发放模式难以满足高效、便捷服务参保人的现实需求,推行生育津贴“直发个人”,省去“单位中转”环节,发放流程更透明,是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现代化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必然要求,也是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举措。
二是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参保职工能及时领到生育津贴,可避免被截留、挪用津贴的风险,确保职工在产假期间足额获得应有的保障,为产假期间的生活提供稳定经济来源,既便于职工调养身体,也能更好地照顾新生儿,进一步增强她们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三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运营负担。
调整为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后,用人单位可无需再先行垫付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有效缓解了企业在特定时段的资金压力,尤其对中小微企业而言,可减少因垫付资金产生的财务成本与管理成本。同时,《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直发个人”模式下,这一免税政策能更直接、精准地落到参保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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