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经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每人每月给予劳动者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东莞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
2.劳动者属于经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
3.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
补贴政策:经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每人每月给予劳动者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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