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可以享受的补贴政策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两项。
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关于就业困难个人的补贴政策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两项。
要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劳动者需是属于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同时以个人身份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符合这些条件的劳动者,每月可以获得实际社保缴费额2/3的补贴,补贴时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中,这里指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大家直接理解为镇街人社分局即可。另外,灵活就业登记线上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自主登记,非我市户籍人员,购买灵活就业社保即完成灵活就业登记。
要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者需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并属于经我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脱贫人口,同时已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这个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每人每月按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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