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出生180天内(180天出生不由次月开始计算,由出生当天计算)的新生儿,其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适用人群
出生180天内(180天出生不由次月开始计算,由出生当天计算)的新生儿,其监护人可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
注:
1.建议优先看新生儿是否有东莞户籍和居住证,有的情况下回到证件所属(居)民委员会进行参保,避免跑多一趟做信息变更。没有的情况下可使用出生证明参保。
2.外籍、港澳台、非广东省户籍的新生儿可以使用出生证明参保
二、缴费标准
1、缴费金额
2025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526元/人·年,43.83元/人·月,财政补助670元/人·年。
2、缴费时段
1.在1月至8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出生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新生儿可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在9月至12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一次性缴纳从出生当月至本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以及按年足额缴纳第二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新生儿可从出生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注:
1、每年9月至12月为居民医保缴纳下一年度医保费的集中缴费期。
2、出生后6个月内的一定要从出生当月开始参保;如果是出生6个月后到一周岁以内,可以参保当月到12月。
三、办理流程
1、线下办理
(1).办理渠道:监护人持所需材料至监护人户籍地或居住地或常驻地所属村(居)民委员会办理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统一由参保所属(居)民委员会代收代征。
注:
1.若监护人非东莞户籍,也没有东莞的居住证,需要到监护人常驻地的参保所属(居)民委员会办理。
2.在新生儿未办理户籍或者父母未决定好上哪里户籍情况下,可根据父或母的户籍情况进行填写。
(2).办理材料:
1.监护人自行办理: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书、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2、线上办理
(1).办理渠道:
1.打开微信“粤医保”小程序首页(需检查首页左上角显示的地市为“东莞市”),点击“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办理”中找到新生儿参保登记。【目前“粤医保”小程序仅支持一个身份证号注册一个粤医保账号】
2.进入登记页面后,按要求填写新生儿资料,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注: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参保的,证件类型必须填写为:“出生医学证明”,证件号码为:出生证编号(带*号不录入)
3.资料提交后,由参保区划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期约为1-2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对登记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误的,审核不通过并提示监护人正确填写新生儿信息后重新提交。参保人可在“我的——待审核”中查询参保登记审核进度。
4.新生儿参保登记审核通过后,新生儿监护人可通过微信粤医保小程序“城乡居民在线缴费”模块,自动跳转至“粤税通”小程序办理在线缴费。
四、信息变更
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后次月1日起的6个月内,须及时到公安部门完成户口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并按以下方式变更新生儿参保信息。
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监护人或被委托人持新生儿户口簿或持有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到参保所属(居)民委员会完成参保信息变更。
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监护人或被委托人持新生儿户口簿或持有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分局完成参保信息变更。若未及时完成信息变更,将会影响下一年度继续参保缴费。
具体变更材料如下:
1.本市户籍新生儿,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新生儿,提供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打印版电子居住证或《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复印件。
3.《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信息变更登记表》。
注:
(一)证件不变更的情况下不可以继续参加下一年度的居民医保。
例:
1.新生儿刚好在2024年10月出生,也在2025年度集中缴费期。那么他可以参加2024年10月-12月以及2025年全年的居民医保。但是到2026年集中缴费期的时候,由于没有变更证件类型,就无法参保。
2.新生儿2024年3月份出生,8月份成功参保,9月份进入集中缴费期,由于没有变更证件类型,就无法参保。
(二)外籍、港澳台的新生儿凭出生证明参保的人群,如需参加下年度居民医保,需要按港澳台居住证和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可参照居民个人信息变更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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