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要求,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虎门大队现对滨海湾新区在用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予以公示,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规范驾驶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虎门大队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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