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办理条件

【导语】:根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办理条件

  1.不属于法定缴存范围的单位在岗职工;

  2.自愿遵守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3.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条件依据: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参照本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点击查看: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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