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通过贷款方式购买辖区内现售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东莞公积金现售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提取申请材料
1.项目报备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批准立项文件(由市发改局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只须提供申报的栋号);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只须提供申报的栋号);
(9)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复印件
(10)首付提承诺书(开发企业提供) 原件(格式范本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提取审批);
(1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备注手机号(备案通过将发送短信告知,请一定备注手机号);
(12)情况说明原件(格式范本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贷款审批);
(13)其他必要资料。
2.提取申请材料
(1)购房人(含共有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户口本);
(2)所购住房认购书;
(3)《住房公积金支付商品住房贷款首付款授权承诺书》
(4)现售新建商品房收款账户证明(格式范本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提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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