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配租申请对象及条件

【导语】:申请对象为符合《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配租方案》中的人才租赁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配租对象。

  东莞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常态化配租申请对象及条件

  本次申请对象为符合《南城街道翡翠花园人才安居房配租方案》(南城办〔2025〕6号)中的人才租赁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配租对象。

  申请对象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2.本人及其配偶(若有)、共同生活子女(若有)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共有产权房,且申请前 1 年内在东莞市没有住房转移登记记录。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技工或以上职业技能;助理级或以上职称。

  4.与东莞市属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代替),并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若不一致,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条件中涉及养老保险缴交、合同签订等时间的计算,以当季度配租公告发布之日起的上月最后一日为截止计算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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