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9月12日),东莞市海德实验学校发布一则《关于严禁家委和家长志愿者以任何名义收取班费的通知》,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班级费用收取行为。
通知中指出,班级家委会作为家校沟通的桥梁,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以班费、活动费、物资费等名义向家长和学生收取费用。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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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收费管理,规范班级家委会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教育环境,现就严禁家委和家长志愿者以任何名义收取班费事宜的通知如下:
1.严禁班级家委会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班费、活动费、物资费等各项费用。
2.班级家委会作为家校沟通的桥梁,应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班级家委会成员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切实履行好职责,共同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形象。
特此通知。
来源:东莞市海德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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