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东莞创新人才综合补贴于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开启申报,申请条件、材料、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详见正文。
2025东莞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攻略
申报期限
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请在申报期限内提交申请,非申报期限内提出的申请将不子受理。
申报方式
线上办理:申报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对应补贴的事项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申报人可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议提前通过i莞家预约对应政务中心办理业务。
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1高级技师)的人才。
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5.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补贴标准及方式
注意事项:
1.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
3.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4.申请人限以一种条件类别申领综合补贴,补贴标准按其首次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申请人已申领我市相同类型补贴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5.申请人申领的综合补贴采用分年发放方式的,须逐年提出补贴申请。申请人首次提出综合补贴申请时具有我市户籍,但第二年或第三年提出申请时已不再具有我市户籍的,不再受理其申请。
申请材料
点击下载: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docx
办理程序
(一)发布通告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申报通告。
(二)申请人申报
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在申报期限内(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对应补贴名称(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东莞市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东莞市创新人才见习补贴),按要求填写并上传材料办理申请,逾期将无法申请,具体申报流程点击此处下载查看。
成功提交申请并生成流水号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就莞用”查询审核进度。进入小程序,点击“人才补贴和服务进度查询”,登录后查询对应申报记录。
经人社部门审核退回要求补正材料的,申请人可网页登录就莞用服务平台(网址:https://dghrss.dg.gov.cn/jgyporta1),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姓名访问个人中心-进度查询,按退回原因补正相关材料后提交审核。
窗口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在申报期限内(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i莞家小程序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成功提交申请并生成流水号的,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就莞用”查询审核进度。进入小程序,点击“人才补贴和服务进度查询”,登录后查询对应申报记录,确认申报记录后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申请。
经人社部门审核退回要求补正材料的,申请人可网页登录就莞用服务平台(网址:https://dghrss.dg.gov.cn/igyportaI),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姓名访问个人中心-进度查询,按退回原因补正相关材料后提交审核。
(三)镇级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用人单位所属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以及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有关条件。
(四)市级审核和核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所属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以及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有关部门及单位核实申请人相关情况,并按照规定在线审核申报材料。
(五)公示名单及征求各部门意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拟通过的申请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收集相关部门意见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补贴名单。
(六)资金下达拨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向各镇街(园区)下达市级承担的补贴资金,各镇街(园区)按规定配套补贴资金,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偶然所得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向个人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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