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东莞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符合政策规定可中途参加居民医保,按时足额缴费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2026东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
1、集中缴费
集中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未达到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建立待遇等待期)。
2、中途缴费
符合政策规定可中途参加居民医保,按时足额缴费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1.困难人员:
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身份标记当月至本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自完成参保登记、做好身份标识之日起享受待遇。
2.新生儿:
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的,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出生当月至年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缴费时跨两个医保年度的,需一次性缴纳出生当月至当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以及按年足额缴纳第二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可追溯待遇。
新生儿出生6个月后至一周岁以内办理参保的,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参保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后,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3.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人员(符合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当年度新办理本市居住证人员、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
一次性缴纳从参保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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