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中专学生入户办理条件

【导语】: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东莞。其它入户申请条件请见正文。

  东莞大中专学生入户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我市:

  1.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 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我市。

  2.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且原籍我市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因退学回原籍入户我市的;

  3.公民考取我市具有国家规定招生资格且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

  4. 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且原籍我市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回原籍入户我市的;

  5.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且原籍不在我市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父母双方都已入户我市或父母一方已入户我市另一方不在原籍,现申请随父(母)入户我市的;

  6.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在我市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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