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中专学生入户办理须知

【导语】:东莞大中专学生毕业、转(退)学入户属于“跨省通办”一站式户口迁移,无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东莞大中专学生入户办理须知

  (一)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二)领取户口簿时,公安部门将注销入户人在“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内有效的居住登记、居住证信息。

  (三)房屋未确定村(社区)管理的,不予办理入户至房屋地址,但可先迁入该房屋所在地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指定集体户,待房屋确定村(村区)管理后,再办理户口迁入房屋地址。

  (四)入户地址统一使用标准地址,标准地址由公安部门负责编制。

  (五)该事项属于“跨省通办”一站式户口迁移,无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审批完成后原户籍地公安部门在规定时限(省内3个工作日,省外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迁出后,在“i莞家”平台选择事项“领取证件”,预约到原受理机关领取居民户口簿。

  点击查看:东莞大中专学生入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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